泉州市经信委扫黑除恶基本知识
时间:2018-09-11 11:34 浏览量:

 

扫黑除恶简明知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安排?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3.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4.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一)全面开展摸排深挖。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三)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四)着力源头防范整治。

(五)建立监管协作机制。

(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七)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八)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5.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6.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7.扫黑除恶近三年的目标是什么?

答: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8.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的区别?

答:“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占海域、霸占渔区、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10.扫黑除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什么?

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11.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哪些特征?

答: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2.什么是“恶势力”?

答: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13.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指什么?

答: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什么?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5.对涉黑涉恶犯罪的“两个一律”是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6.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答: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17.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答: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18.扫黑除恶如何确保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9.扫黑除恶如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答: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0.扫黑除恶如何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答: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1.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答: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22.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答: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3.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24.扫黑除恶对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25.扫黑除恶对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26.扫黑除恶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27.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

答: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28.全国扫黑除恶督导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018年1月24日    来源:新华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2018年7月5日 来源:新华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等进行重点督导。

《方案》强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确,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会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督导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各地区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方案》指出,督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6个重点开展: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方案》还明确了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要求督导组在深入排查摸底、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

《方案》明确,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督办。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方案》要求,被督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地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黑恶势力易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行业、领域,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加强跟踪督导,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2日

 

 

 

 

 

 

 

 

 

 

 

 

 

 

 

 

 

 

郭声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24日  来源:人民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1月23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郭声琨强调,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要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要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要发挥政治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郭声琨指出,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障。

 

 

 

 

 

 

 

 

 

 

 

郭声琨: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  攻坚仗  整体仗

2018年5月23日  来源:新华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23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夺取专项斗争新胜利。

郭声琨指出,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黑恶势力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治乱兴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

他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全面”,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就谈不上全面小康。现在距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只有不到三年时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从人心向背、治国安邦的高度,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当前扫黑除恶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三年为期的总体部署,不间断开展“大扫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什么是主动仗

 

郭声琨强调,要打好主动仗,把矛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务必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要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什么是攻坚仗

 

郭声琨要求,要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作为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落实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线索移交、通报整改等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要推动县乡党委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要深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增强城乡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什么是整体仗

 

郭声琨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打好整体仗、合成仗。

要细化职责任务,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专项斗争有重点、有步骤地有力有序推进。

要强化督导检查、问责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郭声琨:以督导压实责任回应期待破解问题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018年6月25日  来源:新华网)

 

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开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郭声琨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确定的督导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各地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把查处“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紧密衔接,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督导组要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帮助找准症结,加强鞭策督促,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问题。要在把握规律、精准督导上下功夫,深入把握不同地区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推动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要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坚持开门搞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郭声琨要求,各督导组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被督导地区要主动配合、认真整改,全国扫黑办要加强统筹、搞好协调,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陈一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打准打狠

2018年4月2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4月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精准聚焦、协同发力,依法严惩、打准打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陈一新指出,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群众拍手称快。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陈一新指出,要充分发动群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深度打击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切实排除干扰和阻力,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政法机关要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要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各单位和广大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提高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源头治理水平。

陈一新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主动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决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要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着力点,着重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细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陈一新: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2018年6月21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6月20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指针,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陈一新指出,全国扫黑办在专项斗争中担负着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增强思想行动自觉,胸怀全局做到“三个更强”: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带头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专项斗争,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毫不动摇地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不断完善斗争思路、政策、举措,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陈一新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痛点为起点、攻难点为亮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具体推动解决“五大问题”:一是不平衡问题。要及时跟踪掌握各地斗争动态,深入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二是不持续问题。要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制定阶段性的“施工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三是不统一问题。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促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四是不衔接问题。要集中梳理、挂牌督办一批背后有腐败嫌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五是不协同问题。要推动源头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整治,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陈一新强调,要以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扫黑办自身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着力提高“四个力”:提高调研指导力,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工作指导的靶向性、实效性;提高综合协调力,更好调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能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提高督导督办力,建立完善通报、约谈、日常督办、挂牌督办等制度,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提高宣传引导力,用好新媒体,发挥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软实力”,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督导组开展行前培训

2018年6月24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24日在京开班,对各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第一批被督导省市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项培训,扎实做好督导前各项功课。

 

扫黑除恶有多重要?

三个“充分认识到”讲得透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自觉将其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自觉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

——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公平感缺失,就谈不上全面小康,自觉将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

 

为什么要开展督导?

三个“必然要求”讲清理由

实践证明,督导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是抓落实的关键一招。

——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各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好专项斗争的必然要求。

——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各地坚决扫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各地不间断地开展“大扫除”,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

 

督导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三个聚焦”定向定位

善于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聚焦组织部署情况,进一步推动压实政治责任。

要通过督导,推动各地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要通过督导,推动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加强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聚焦深挖彻查情况,进一步推动除恶务尽。要督促各地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聚焦标本兼治情况,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要推动各地既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督导,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堵塞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推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如何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个下功夫”是基本方法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安排,完善方法手段,确保督导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深入到情况复杂、治安混乱的地方,近距离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另一方面,要深入到斗争成果不明显的地区,帮助分析原因。对确属打击不力、工作落后的,要加强鞭策督促,帮助找准症结,切实把影响和制约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问题解决好,使之迎头赶上。

——在把握规律、精准督导上下功夫。各督导组要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的研究,深入把握不同地区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推进督导督办,推动各地完善打击思路、政策、举措,做到有的放矢、打准打深打透。

——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要善于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督导优势,坚持开门搞督导,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工作中的权重,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如何加强督导工作组织领导?

“三个方面作用”发挥是关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一场硬仗、苦仗。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督导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各督导组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要深入学习,深入一线,确保督导工作察实情、摸实症、有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在求真、求深、求实上下功夫,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督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被督导地区要主动配合、认真整改。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改进督导方法、措施,提高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被督导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督导,认真做好督导整改等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党中央交办的专项斗争督导任务。要坚决抓好问题整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责任,逐一分析研究、拿出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全国扫黑办要加强统筹、搞好协调。全国扫黑办要统筹好各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好督导工作节奏,把握好督导工作进度,确保督导各环节压茬推进。要健全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流程。

 

 

 

 

 

中央组建10个扫黑除恶督导组

7月起赴各地“督战”

2018年6月25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6月24日,在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10个督导组成员共335人参加督导培训。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中央督导组全体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确保实地“督战”督准、督实、督出成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时间安排上,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陈一新就实地“督战”需要把握的事项及要求作了阐述。长安君体会,如果把督导工作看作是一部交响曲的话,陈一新的讲话谱绘出这部乐章的“四部曲”——

1、精心做好督导准备

各督导组进驻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站位,明确要求,做足功课。

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清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督导工作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作用,充分认清督导组肩负的重大责任。

——政策把握到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党中央关于专项斗争一系列部署要求,学深悟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学深悟透这次培训班上系列辅导报告,做到熟练掌握、成竹在胸。

——情况熟悉到位。通过多途径,提前了解掌握被督导地区的基本情况,提前制定督导方案、工作手册,明确重点任务、难点问题、方法步骤。被督导地区要做好相关材料整理、汇编工作,为督导组尽快熟悉情况提供便利。

——联络沟通到位。进驻前要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细致做好各项对接工作。全国扫黑办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督导组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对接提供服务保障。

2、准确把握督导重点

督导组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以敏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提高督导工作靶向性、针对性。

具体做到“六个突出”:

——突出政治督导。重点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情况,查一查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是否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突出依法打击。重点督导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情况,查一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上是否站得住脚,对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

——突出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查一查是否做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是否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突出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查一查是否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无存在“边打击、边滋生”问题;是否有效开展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

——突出基层组织。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查一查是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否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突出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查一查统筹协调职能是否有效发挥,典型推广、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是否建立落实。

3、建立督导机制

积极借鉴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经验,创新督导方法,提高督导水平。

具体要建立“四个机制”:

——统一领导机制。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临时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综合协调、线索核查、案件督办、信息报送等方面,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线索查证机制。把问题线索搜集、核查、督办放在引领性位置,对中央领导指示批示、中央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地方重点核查、见事见人,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有结论。对重点案件线索,可直接下沉到基层一线。

——情况报告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正风肃纪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制定落实考勤、保密、回避、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4、用好督导成果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提高督导质效,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具体要做到“四个加强”:

——加强情况汇总。注重发现和报告地方典型经验、典型事迹,推动面上提升专项斗争水平;及时汇总督导过程中了解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加强沟通反馈。要围绕形成督导报告,与地方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经批准的督导报告要向被督导地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移交移送。督导结果移交中央有关部门按规定使用。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委查处。

——加强整改落实。被督导地区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落实。对地方整改情况,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于伟国:坚决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7月6日  来源:福建日报)

 

7月5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意见;研究部署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及稳定工作;听取退役军人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绷紧维稳这根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会议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打赢。要坚决有力推进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根溯源推进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要依法依规推进斗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于伟国: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大政治任务

2018811   来源:福建日报)

89日,省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于伟国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

会议指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为我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好这场攻坚仗。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负主责,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对失责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要进一步加大摸排打击力度。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紧盯黑恶势力易于涉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排查起底黑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精准打击、严厉惩处。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省委将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力度,做好法律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识黑、反黑、扫黑的能力水平,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会议后第二天,于伟国便深入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与区直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摸实情、听实话、求实招,具体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听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村“两委”换届秩序明显好转,扫黑除恶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群众广泛支持,他给予充分肯定。于伟国说,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要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的作用,又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打造扫黑除恶坚强战斗堡垒。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履职履责,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守护一方安定,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于伟国:扫黑除恶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2018815   来源:福建日报)

814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省委书记于伟国出席并讲话,省长唐登杰主持会议。于伟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为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加快建设新福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于伟国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热切的期待和对进一步提升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诉求,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于伟国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体现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觉悟、担当精神、领导能力、群众观点的重要标杆,真正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压力传导到底,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各级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坚持“五级书记”直接抓、“党政同责”一起抓,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尽职尽责抓,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要精准有力打击,切实打出声威、打出震慑、打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案件等,不留死角开展线索摸排,不遗余力强化打击力度,不留情面全力深挖彻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要各方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狠抓行业系统带动、治理水平提升、条块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形成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统一的工作格局。要筑牢基层基础,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严格规范基层自治组织管理,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运用综治组织网络优势,提升专项斗争的社会化、智能化、信息化、群众化水平。

唐登杰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督导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动更有力、开展更深入、措施更见效、群众更满意。要切实抓紧查缺补漏,狠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倒排序时进度,逐项梳理排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我省扫黑除恶工作根基。

 

 

 

 

 

 

 

 

 

 

 

 

 

 

 

 

 

 

 

唐登杰: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018年8月4日  来源:福建日报)

 

8月3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省政府党组和政府系统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持续发力、深挖彻查,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突出斗争重点,对照中央列出的10类重点打击问题,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形成打击合力,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体作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加大宣传、系统摸排、追根溯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王洪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2018年7月11日  来源:福建日报)

 

7月3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洪祥同志主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精神和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指示批示精神,审议《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研究部署迎接中央督导准备工作。王洪祥同志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及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达到预期目标。

王洪祥同志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中央督导规格高、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和中央督导重大责任的认识,接受中央检验,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准确理解督导要求,实事求是讲成绩找问题。中央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成绩要客观评价、问题要找准找全,对全国督导工作培训班上指出的“五个不”(不平衡、不持续、不统一、不衔接、不协调)问题,来一次全面大体检、大扫除,一次见底、一抓到底。紧扣督导重点,压实锁紧责任链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中央督导重点,抓紧自查自纠,传导压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纪检直接责任、其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迅速整改到位。提前谋划部署,全力推动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做到分工协调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情况熟悉到位、彻查打击到位,以实际成效迎接中央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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