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时间:2022-02-24 20:41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精神,确保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制

成立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曾钟远任组长,副局长王春阳、总工程师陈传芳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会议研判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一定时期内或相对棘手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对策,制定对应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化解时限。

三、排查矛盾工作机制

(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建立、科室和属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每季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四定、四包”责任制,即定人头、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包教育、包调处、包防范、包转变,边排边调,调防结合,依法调处,责任到人。

(二)局直属各单位、本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属各单位、本各科室对应分管领导为监管责任人,主要领导负总责。

(三)普通矛盾纠纷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调处较大疑难纠纷,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由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处。

、信息报告和移交机制

(一)属各单位、本各科室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疑难纠纷及时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科室(单位),疑难纠纷不出工信局

(二)直属各单位、本各科室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科室(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

(三)对有些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事件或当事人要通过诉讼解决的矛盾纠纷,不能强行调解,该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承办的,要及时移交,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

、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直属各单位、本各科室要主动“抓早抓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限时化解矛盾,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出现民转刑案件和上访事件。凡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调解不公,拖延调处时间,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