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10-1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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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现将《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工作细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落实,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工作细化措施 |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细化措施 | ||||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 1.推动协同创新。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承接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各地依托大企业技术专家、高校院所教授学者等建立融通创新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指导等活动。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赛道赛,通过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 | 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以下均需各地相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 一是开展联合攻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建立新型创新载体,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需求,围绕重点领域技术难题和共性问题,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 二是深化院省合作。引进更多的中科院研究所(院)与我省企业合作,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实施科技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工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面向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断激发和释放技术进步的内生动力。 三是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举办“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响福建”大赛,提高大赛奖金标准,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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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 | 省发改委、国资委、工商联 | 着眼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开放服务的创新平台。推动建立以省属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参与、高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产学研市场化利益联合协同机制,有针对性地撮合省属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结盟,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 | ||||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数据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完善科研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在科技计划设立中充分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并支持中小企业承担项目。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 省科技厅、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工作,促进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转移专场对接活动,引进省内外优秀成果与中小企业需求对接,拓展合作方式和领域,促成更多创新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 | |||
4.推动标准和专利布局。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制定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树立国际标准。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同完善产业链专利布局。 | 省工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工商联 | 一是推动标准研制。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积极引导企业以大带小、上下游协同,推动全产业链的标准研制,对符合《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的给予资金补助。建立省级重大标准预立项项目库,持续跟踪推动重点标准制定。 二是开展专利标准融合机制创新试点。推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福建省专利与标准融合机制创新试点项目”,支持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将必要专利转化为标准,推动技术标准化产业化进程。鼓励实施效果显著的标准申报福建省标准贡献奖。 三是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引导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联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持续完善产业链专业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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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推动大企业通过优化采购标准、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支持等措施,引导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发展理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 | 省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一是发挥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等对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鼓励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转型提升。 二是突出实施节能改造。健全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持续征集、发布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点推动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能效提升,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三是突出示范引领。遴选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组织“节能智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推广“领跑者”企业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开展省内绿色制造评定、推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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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 6.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样机研发,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优先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营造更好环境,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 | 省科技厅、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创新需求,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实施一批省级科技重大项目,加强核心元器件、基础材料、智能制造和区块链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 | |||
7.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企业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现代产业链园区,帮助配套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鼓励大企业培育内部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创办更多中小企业。 | 省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一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灵活运用产权管理手段,以资金合作、资本对接为重点,发挥各级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整合重组产业链关联的优质中小企业,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 二是通过“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响福建”大赛等全省性创新创业赛事,鼓励大企业内部创业团队脱颖而出,成长为更多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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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 8.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梳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图谱,按产业链组织与大企业对接,助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同等条件下,将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优先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 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 | 一是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能入快入。针对入库企业开展分类指导,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链条培育服务,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二是加快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化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程序,设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地方特色化指标。持续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三是落实资金奖励。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精特新”企业配套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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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构建完善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快速响应、高效协同,优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经济带(圈)、城市群打造跨区域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生态。 | 省发改委、工信厅 | 做大做强我省已批复设立的4个国家级和1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吸引上游配套产业链、配套企业等抱团发展,保障原材料供应,引导资源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构建新兴产业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打造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积极引导产业规模较大、产业技术水平高、特色鲜明的优势先进制造业集群参加工信部集群竞赛。 | ||||
(三)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 | 10.加强供应链供需对接。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推动各地举办大中小企业“百场万企”洽谈会,推动工业电商共同举办工业品在线交易活动,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企业信息查询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 | 省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建设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对福企网进行改造升级,组织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入驻,推动我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供销协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助力省内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围绕我省纺织鞋服、医药产业,推进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持续推动各地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手拉手”对接活动,促进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 |||
11.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生动发展局面。引导征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探索为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激发大企业合作积极性。引导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供应链预警机制,共同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 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 引导大企业加强与征信机构合作,积极将征信机构纳入合作机制,根据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加大征信产品开发和应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获得率。 | ||||
(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 12.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牵引作用。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推介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优质工业APP。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 | 省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支持服务商与电信运营商、装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等强强联合,推进智能装备、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等,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 二是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每年组织评选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支持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等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场景、多层级的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依托工厂或车间,面向单个或多个制造环节,遴选推广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聚焦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围绕企业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全流程,建设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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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 13.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价标准及评价模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引导中小企业深化转型理念、明确转型路径、提升转型能力、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程。 | 省工信厅、财政厅 | 一是开展典型经验推广应用。通过召开数字化转型工作现场会等形式,系统总结企业数字化转型经验,学习借鉴典型先进做法,促进推广应用。 二是打造标杆示范。收集整理成功的典型案例,每年编印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集,推动企业关键业务环节数字化改造提升。 三是推动标准编制。引导大型企业牵头制定不同行业5G+工业互联网各类标准,推动企业快速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赋能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四是促进传统优势行业提升竞争力。深入推进《福建省推动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在机械、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委托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方式,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打通智能化升级改造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全年力争诊断重点企业50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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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增强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垂直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深化服务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功能作用,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的泛在连接、柔性供给和优化配置,加强对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分析和智能化监测,促进产业链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和在线共享。 | 省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一是培育壮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培育行业性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全省推广摩尔云、辅布司、长乐区纺织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平台,扶持做大做强。督促各地加大典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平台发展壮大。 二是推进两化融合企业贯标。运用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系统,动态、准确地掌握我省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及数字化转型的进展、动态及核心能力建设等情况,及时把脉行业发展现状,做好精准施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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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 | 15.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 |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 鼓励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自建账款平台开展线上供应链融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组建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团队,在营销管理、产品研发、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方面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单独管理机制。宣传推广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开展登记与查询,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 | |||
16.推动直接融资全链条支持。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对产业链整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并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 省发改委、工信厅 | 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等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企业研发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在生物医药领域探索新增设立政府财政资金参与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鼓励行业企业联合发起设立产业专项基金,重点投向早中期、初创型创新创业企业,缓解制约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题。 | ||||
17.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大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规范中小企业账款支付。 | 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 一是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有大型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等核心企业的政策宣传,引导核心企业协力参与供应链业务融资、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 二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经“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省级财政按我省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三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每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管理,严防新增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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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 | 18.搭建专业化融通创新平台。鼓励各地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引导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进一步提升促进融通发展服务能力,为融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 | 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 | 建设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对福企网进行改造升级,组织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入驻,推动我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供销协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助力省内工业企业供需对接。 完善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布局,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特别是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领域,设立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培育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预备队,着力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提升企业灵活应变和协同能力,增强产业链弹性和韧性。围绕推进全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孵化服务水平建设,进一步聚集优势创新资源,加快发展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为创业者和入孵企业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和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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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动各类平台强化融通创新服务。引导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将促进融通创新纳入工作目标,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设立促进融通发展的服务产品或项目,加强对融通创新的服务支持。 | 省发改委、工信厅 | 推动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建立新型创新载体,突出协同创新,重点开展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 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围绕“纾解难题、促进发展”提供创新赋能服务,推动大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认证机构等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实验试验、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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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 | 20.培育国际合作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平台,依托大企业打造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出海,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 省商务厅、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 |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推动已有园区加快优化完善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园区开展宣传推介,与有意向对外投资的企业对接合作,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在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建立一批高质量的海外仓,完善海外仓服务功能,向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主动融入海外营销网络体系,为中小企业开展新兴市场提供有力支撑。继续组织举办外贸云展会新系列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拓市场、稳外贸。 | |||
(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 21.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专项人才计划,选拔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养、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强基工程,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 | 省工信厅、人社厅、国资委 | 推进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科青年人才支持和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学术交流等项目,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持续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支持各地各有关行业企业和技工院校申报建设国家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 开展产业领军团队遴选,选取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前景较好的产业领军团队。扎实做好产业领军团队的配套服务工作。加强产业适用技术人才培养,培养、选拔产业“工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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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推动人才共享共用。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人才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实训基地等,打造专业化开放共享培训平台,加强对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鼓励大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造就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技术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 | 省工信厅、人社厅、国资委、工商联 | 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技能人才深度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途径,持续优结构、强基础、增活力,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 指导省属企业推进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与建设,形成集群效应。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交流等活动,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青年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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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 23.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引导大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人才理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主题班,帮助经营管理人员拓展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对接能力。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数字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谋划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面向融通创新需求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 | 省工信厅、人社厅、国资委、工商联 | 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工程。推广“企业家培训企业家”的好经验,进一步推动省市联合举办各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创新驱动、动能转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举办工业互联网全省培训班,邀请全国顶级专家、优秀企业代表授课。提升全省工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知网、懂网能力,强化互联网思维,提高对互联网的把握能力。推广学习借鉴典型标杆企业的做法,提升企业管理层数字化转型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展视野,增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紧迫感、责任感,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问题。 举办各类大赛,以赛促学。举办工业互联网安全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大赛,依托大赛组织开展深度行活动,组织当地关键基础设施企业、工业企业、工控信息安全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教师、在校学生参加竞赛,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业资格考试。推动人社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厦门大学,组织实施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制造等三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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