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开启
时间:2021-03-25 11:23 浏览量: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2021年(第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已经开启。  

  市级技术中心每年认定一次  

  根据《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规定》明确,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市有关部门对具有较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  

  《规定》提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不得再推荐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但从事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推荐其申请母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  

  子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在推荐其母公司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时,应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提出母公司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同时,将其子公司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为分中心或取消的意见。没有提出调整意见的,视同母公司与子公司业务领域相同。  

  企业项目将优先获得扶持  

  据了解,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同时,技术中心必须有专属空间,并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原则上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的6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  

  此外,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在政策支持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良好的,同等条件优先列入市工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扶持的项目。同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提高。符合国家级、省级专项条件的项目由市工信局优先推荐,协助向国家和省工信厅等有关部门申请,争取资金扶持。  

  据介绍,各县级工信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于4月14日—4月16日将推荐文件及企业书面申请材料汇总上报。 (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苏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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