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
时间:2021-06-15 11:45 浏览量:

  日前,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启。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市级层面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4日。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2017-2020年间,企业产品通过省首台()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可进行项目申报。已获得过省级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 

  补助标准: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不含税)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不含税)给予补助。对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属于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属于国(省)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切块资金不同项目补助,且均符合补助条件的,将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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