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个项目获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补助
时间:2021-09-14 11:17 浏览量:

  近日,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1年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市41个项目榜上有名。项目包括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的“常减压加热炉理论配比燃烧系统低氧燃烧改造”、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蒸汽管道节能改造”、晋江亿兴隆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锅炉改造节能项目”、福建超盛陶瓷有限公司的“使用高效电机替换陶瓷生产线落后应淘汰电机”等。

  ■节能降耗改造项目颇有亮点

  在41个项目中,不少传统企业的节能降耗改造项目颇有亮点。其中,石狮豪宝染织有限公司申报的“38台高温溢流染色机的机体进行保温改造”,该项目使用复合保温体材料对38台染色机外壳进行保温改造,改造后染色机表面温度下降约50℃,减少表面散热损失,缩短染色机升温时间,降低用于加热的蒸汽消耗量。永春福源锌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使用高效电机对公司内的Y系列电机实施改造”,该企业新购不同规格的高效电机51台,替换落后电机,提高电机运行效率,减少电耗。福建省南安宝达建材有限公司申报的“日产1200吨粉料喷塔使用干式微煤直烧系统工程”,该项目建设一套日产1200吨粉料喷塔使用干法微煤直烧装置,采用干式磨煤粉工艺替代原球磨煤浆工艺,提高喷雾干燥塔粉料产量,降低能耗。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50万元

  据悉,申报节能技改、循环经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优先支持纺织服装、制鞋制革、石材加工等轻工建材产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和尾矿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且申报时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相关投资财务资料真实健全。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更换高效电机项目除外,不受节能量节电量条件约束)年节能量应在3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吨)或节电量达80万千瓦时(含80万);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应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吨);循环经济项目投资额必须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申报兑现性奖励项目的应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2021年起获评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企业(园区);2021年起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在节能项目方面,我市将按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更换高效电机项目低压按照200元/千瓦予以奖励、高压按照100元/千瓦予以奖励(项目不能再重复申请节能改造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循环经济项目方面,我市将按照项目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兑现性奖励项目方面,我市将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配套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园区)奖励10万元;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获评国家、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企业(园区)每家奖励5万元;通过验收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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