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煤矿监管)
时间:2016-12-2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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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煤矿监管)
根据《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经信法规〔2016〕309号)精神,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市经信委于2016年11月—12月采用“双随机”抽查机制检查了永春县新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一煤矿二号井、永春县新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曲斗煤矿、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铅坑煤矿一号井、永春县新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含春煤矿一号井、永春县长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长汀煤矿、永春县西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西萍煤矿等煤矿。具体检查结果见附件。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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