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经信罚字〔2018〕第001号
时间:2018-07-2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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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泉经信罚字〔2018〕第001号 |
处罚类别 |
行政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省高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91350521156220616Q |
处罚事由 |
2018年1月4日福建省高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泉州市丰泽区中骏国金二期滞洪区从事桩基础作业时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10kV通吉线电力电缆损坏并跳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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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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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 |
处罚机关 |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处罚生效期 |
2018年1月26日 |
处罚截止期 |
2018年2月1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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