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经信处罚〔2018〕第004号
时间:2018-11-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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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泉经信处罚〔2018〕第004号 |
处罚类别 |
行政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9135058315630000XR |
处罚事由 |
2018年10月30日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移动打桩机时打桩机大臂碰撞10kV后路线和10kV草邦线之间的联络线,致使10kV后路线两根电线杆被拉断,造成电力设施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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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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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罚款 |
处罚机关 |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处罚生效期 |
2018年11月20日 |
处罚截止期 |
2018年12月5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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