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工信处罚〔2021〕第009号
时间:2021-08-20 09:17 浏览量:

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工信处罚〔2021〕第009

处罚类别

行政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泉州恒正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91350521MA356H1J8G

处罚事由

202182日,泉州恒正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操作水泥泵车在惠安县螺阳镇霞美村新建福厦高铁施工场地输送混凝土时,水泥泵车臂架与220kV长涂线电力线路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致使220kV长涂线跳闸并受损。

处罚依据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罚款

处罚机关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处罚生效期

2021818

处罚截止期

202192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