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抽查事项 |
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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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2023年5月18日 |
参检人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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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
姓 名 |
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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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文胜 |
1304000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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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诗忠 |
13040006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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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
企业名称 |
福建省永春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横口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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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编号 |
91350525MA347K9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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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泉州市永春县横口乡云贵新街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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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第五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电力向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电力企业和用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提供方便。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进,应当出示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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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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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结果(结论) |
该企业建立有设备运行、检修规程,建有设备检修等相关工作台账,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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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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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本科室存档一份,局法规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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