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工信处罚〔2025〕2号
时间:2025-05-28 15:13 浏览量:

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工信处罚(2025)2号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新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412722198012032511

处罚事由

李新党未经批准,组织人员在220千伏泉当I路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吊装石材作业,由于吊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电力线路跳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处罚依据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罚结果

罚款一万元

处罚机关

泉州市工信局

处罚生效期

2025年5月26日

处罚截止期

2026年5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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