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20千伏罗新Ⅰ路等4条架空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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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商请220千伏罗新Ⅰ路等4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公告的函》(泉电函〔2019〕126号)收悉。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19〕11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20千伏罗新Ⅰ路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福建省晋江市新塘街道杏田社区,终点为福建省晋江市灵源街道小浯塘社区,总长为12.43千米。
二、220千伏罗新Ⅱ路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福建省晋江市新塘街道杏田社区,终点为福建省晋江市灵源街道小浯塘社区,总长为12.43千米。
三、220千伏大时Ⅰ路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大园村,终点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总长为36.101千米。
四、220千伏大时Ⅱ路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大园村,终点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总长为36.101千米。
请你司按照划定结果及时在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等工作。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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