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18:06 浏览量:

 

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信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晋江市商务局:

为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功能集成的示范物流园区,推动我市物流业健康发展,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0〕27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福建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44号,简称《实施细则》,可登陆省工信厅门户网站gxt.fujian.gov.cn查阅)规定条件(其中年运营收入的时间界限为2019年度)的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物流园区项目。

二、材料要求。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申报书及要求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一式3份并附电子光盘1份,并按各县(市、区)物流牵头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三、材料初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晋江市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报送时间。2020年7月16日前由县(市、区)工信部门(晋江市由晋江市商务局负责)行文(一式2份)报送市工信局

五、其他事项。已获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不再申报。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小青,电话:22382282,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251室。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通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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