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11:24 浏览量:

泉工信科技〔2022〕155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工业企业纾困稳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工信〔202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产业协作配套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现将2022年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具体申报资格条件、材料和程序见《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有关要求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点击网页中部右侧“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上角“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13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2.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及时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信息,及时组织企业申报。

3.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注核对情况和加盖公章。汇总申报材料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式两份)于2022年1013日前送达市工信相关项目的负责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项目向市工信局科技与投资科申报;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工项目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申报;

)为减轻企业负担,申报项目专项审计将由市工信局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协作配套企业之间必须为非关联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为20221月1日至6月30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科                   电话:22277088

科技与投资科       沈旅程        电话:28382928

市财政局

企业科             林明忠        电话:28066960

 

 

附件:1.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省级龙头企业名单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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