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3〕90号)的要求,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专项已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开发区科经局、财政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专项审计及现场核查等业务流程,并全程在福建省惠企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办理。经市工信局、财政局研究决定,现将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7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市工信局 电话:22284742
市财政局 电话:28066967
驻市工信局纪检组:28382999
附件: 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点药械生产企业设备投资补助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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