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行业协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时间:2024-01-08 16:03 浏览量:

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协会服务制造业的水平和能力,助推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支持行业协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于20241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zscfwyk@126.com联系电话:0595-22382282

 

附件:关于支持行业协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关于支持行业协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举办供需对接活动

发挥行业协会助力市场开拓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牵头举办供需对接活动,对经主办方申请,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

二、支持举办赛事活动

行业协会开展的大赛,以提高行业知名度、推广新技术、发掘优秀人才等。纳入市工信计划的,按不高于活动实际费用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对行业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项目设备投入金额不超过10%,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四、支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100万元、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补助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50 万元、8 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

五、支持出境参展

支持行业协会组团出境参展,对各行业协会每组织1家制造企业赴境外参展给予2000元支持,每个行业协(商)会每场境外展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协会承办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支持协会承办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对列入“一月一主体一活动”的计划项目,按照港澳台地区、亚洲(不含港澳台)、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区域和活动国家(地区)数量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港澳台地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亚洲(不含港澳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个国家10万、两个国家及以上20万元);欧洲美洲大洋洲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个国家20万元、两个国家及以上30万元);对跨区域的活动,按照区域就高原则享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提升协会成员专业技术能力

对行业协会举办专业知识培训活动,不断引进和掌握最新的理念、技术和方法,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纳入市工信计划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助。

发挥协会智囊团助推器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依法依规承接研究分析、规划,调查统计,交流合作等政府项目,引导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行业协会优化发展。对协会专家承接服务,可参照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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