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26 16:54 浏览量:

>>原文件 

   一、背景依据 

   自3月13日本轮次疫情发生以来,对我市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巨大冲击,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原材料、物流、资金、订单等方面问题突出,为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推动工业企业加快达产满产,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涉及四个部分内容。 

  (一)阶段性兑现用电奖励。分阶段兑现泉工信﹝2022﹞44号“支持企业达产增产”用电奖励政策。对4月当月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奖励电量须达2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月份先行兑现奖励资金。单家企业二季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短周期叠加用电奖励。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4月24日~4月30日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部分(奖励电量须达10万千瓦时以上),再叠加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市域内因受疫情影响缴费困难的用电企业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一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四)支持融资贷款。开展“电e贷”、“电e票”等电力金融服务,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含线下)申请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