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泉工信服务〔2022〕1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18:45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2〕338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十四五”第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模式主要为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不含制造业与物流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将另行发文)、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生产性金融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申报主体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知名度、美誉度较高,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近3年内(2019年5月1日起)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 

      本次遴选包含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示范城市四种类型,申报主体除了应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通知》要求符合相应类型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附件2)。 

      (二)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专项审计报告(按照申报条件要求逐项审计)。 

      (三)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近年因实施服务型制造产生的知识产权、主要成果等。 

      (四)示范城市近年来出台的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政策文件,本地发展服务型制造情况报告。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填写《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8月8日前正式行文附申报汇总表及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到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申报书电子版请发送邮箱sjxw22382282@163.com。示范城市申报书由本级政府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二)省工信厅将开展申报材料要件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核查,研究确定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联系电话:22382282,电子邮箱:sjxw22382282@163.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51室。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3.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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