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2-00014
    • 备注/文号:泉工信服务〔2022〕1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1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省级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6 15:48

    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晋江市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服务〔2022〕4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省级资金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福建省5A级、4A级物流企业(泉州市名单详见附件1) 

      二、补助范围和补助比例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助对象用于开展疫情防控设施改造、配备消毒设备的费用支出,不含防疫人员工资及补贴、场地租金、核酸检测费用、采购防疫物资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的费用。补助比例不高于申报项目费用总金额(不含税)的20%,同一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省级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疫情防控设施改造、配备消毒设备投入明细清单(设施设备名称、数量、票据编号、票据日期、不含税金额、合计),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投入的相关发票复印件; 

      4.疫情防控成效报告(包括疫情防控采取主要措施、投入情况、取得成效,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 

      5.申报企业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fujian.gov.cn/),点击网页中“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上角“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提交单位选择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 

      2.申报分为2批次,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费用补助,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24:00时;申报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费用补助,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24:00时。2022年上半年未申报的,也可在下半年一并申报。(此截止时间指县级部门网上初审转报到市级部门的时间,各企业报送的截止时间需根据各县级部门通知的时间为准,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各有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晋江市商务局要及时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申报时间配置,要提醒企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按时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送。本次申报晋江市由晋江市商务局负责,请晋江市工信局协助晋江市商务局做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配置以及系统的申报工作。 

      3.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商务)、财政部门应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完整性、核查项目真实性、企业及高管失信被执行、涉黑涉恶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汇总,形成推荐意见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2023年2月28日前行文(一式二份)上报市工信局。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商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商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3.补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仅用于申报单位疫情防控费用支出,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应符合单位实际。如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人:叶小青,联系电话:22382282,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51室;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28066933 

        

      附件:1.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5A级、4A级物流企业名单(泉州市) 

      2.2022年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省级资金申报表 

      3.申报企业失信人员排查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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