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3-00014
    • 备注/文号:泉工信消费〔2023〕10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1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30 17:33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有关行业协会、联盟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2〕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首次获评“中国职业装十大领军企业”补助

    补助标准:对新认定为“中国职业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该项目属于“免申即享”,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二)获取专业资质补助

    1.申报条件

    1)首次获得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中国保安协会保安员服装授权生产企业、获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标志证书等采购方指定资质;

    2)组建售后团队,一年内提供过专业服务。

    2.补助标准

    对获得与职业装招投标相关的资质一项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提供以下一项或几项)

    1)司法行政系统警服生产企业证书或者文件;

    2)国家特种防护用品认证中心网站特种防护用品证书查询记录截屏打印稿及国家特种防护用品认证中心发放的特种防护用品证书;

    3)其他与采购方要求有关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三)职业装十大品牌、十大新锐品牌评选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

    举办泉州市职业装十大品牌、泉州职业装十大新锐品牌等公益评选活动。

    2.补助标准

    对活动实际支出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申报材料

    1)泉州市职业装十大品牌、泉州职业装十大新锐品牌等公益评选活动方案及活动补助申请报告;

    2)活动总结、现场照片、相关宣传报道;

    3)活动费用开支明细、有关票据;

    4)社会团体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四)研发设计能力补助

    1.申报条件

    为泉州职业装企业提供设计制版服务的服装设计、制版工作室或事务所,单款产品销售超100万元。

    2.补助标准

    按每款给予设计单位1万元奖励,同款不重复补助,每家设计单位一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

    1)服装设计、制版工作室或事务所或设计公司营业执照;

    2)与泉州职业装企业签订的合同;

    3)产品销售订单及发票;

    4)工作室或事务所工商营业执照;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五)产品质量检测费用补助

    1.申报条件

    参加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职业装采购招投标业务,产生的产品质量检测费用超1万元(含)以上。

    2.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产品质量检测费用50%的补助,每家企业一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招标公告;

    2)职业装企业中标公告;

    3)中标产品质量检测费发票;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六)职业装产业会议补助

    1.申报条件

    组织泉州职业装相关企业开展市场推介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且参加企业超过50家以上。

    2.补助标准

    按会议实际支出给予补助,最多给予会议承办单位每场5万元补助。

    3.申报材料

    1)会议方案、会议通知;

    2)会议总结、相关宣传报道、照片,参会企业签到表;

    3)会议补助申请报告、费用开支明细及有关票据;

    4)社会团体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七)业务培训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

    组织开展职业装企业招投标业务、资质辅导,设计、制版、量体等培训活动,每次参会职业装企业超过30家以上且授课时间超过8个课时的公益性培训。

    2.补助标准

    经市工信部门确认,给予活动承办单位每场活动经费补助5万元。

    3.申报材料

    1)活动方案、活动通知;

    2)活动总结、相关宣传报道、照片,参会企业签到表;

    3)活动补助申请报告、费用开支明细及有关票据;

    4)社会团体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申请“研发设计能力补助”应为注册地在泉州的职业装设计、制版工作室或事务所等;

    2.申请“职业装十大品牌、十大新锐品牌评选活动补助”“职业装产业会议补助”及“业务培训活动补助”应为注册地在泉州的职业装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3.申请“首次获评中国职业装十大领军企业补助”“获取专业资质补助”“产品质量检测费用补助”专项应为注册地在泉州的职业装生产企业。

    (二)申报程序

    1.项目采用网络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项目单位需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进行注册,填报企业工商注册相关信息并录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名单,其中社团组织要录入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上传有关材料盖章扫描版。

    2.属地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于7月14日前正式行文并通过惠企平台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其他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各项资金申请。

    (二)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除外,但需列具体名单)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对项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三)市工信局、财政局对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泉州市工信局  黄海容  电话:22281609

    电子邮箱:qz22284040@163.com

    泉州市财政局        电话:28066933

    电子邮箱:28066572@163.com

     

    附件:1.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2.泉州市2023年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单位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1

     

     

     

    2

     

     

     

    3

     

     

     

    4

     

     

     

    5

     

     

     

     

     

     

    以上名单真实完整,本单位及以上名单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涉黑涉恶行为,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填报单位(公章):

         

     


    附件2

    泉州市2023年扶持职业装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汇总表

     

    填报日期: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申请专项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简要情况

    项目开票金额(申报专业资质补助无需提供)

    备注

     

     

     

     

     

     

     

     

     

     

     

     

     

     

     

     

     

     

     

     

     

     

     

     

     

     

     

     

     

     

     

     

     

     

     

    填报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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