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泉工信软件〔2025〕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4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04 10:49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4〕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泉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

      1.申报内容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应用关键环节,针对行业发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在政务、制造、金融、医疗、教育、商贸、建筑、农业、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创新程度高、应用价值大、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为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或技术提供方。若申报主体为技术提供方的,应有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作为协作单位,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场景运用较为成熟、稳定的人工智能技术支撑引领行业和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3.申报材料

      (1)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奖励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7)。

      4.补助标准

      对入选市级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二)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产品奖励

      1.申报内容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终端产品创新提升,包括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VR/AR虚拟现实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产品能够提供智能化服务和交互体验,采用的技术成熟、稳定、可靠,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产品已经交付且实现市场化,且用户单位达三家(含)以上。

      3.申报材料

      (1)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产品奖励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7)。

      4.补助标准

      对入选优秀“AI+消费终端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

      (三)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奖励

      1.申报内容

      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的自动识别设备、人机交互系统、工业机器人等,能够针对行业痛点难点,满足行业应用场景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产品应采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技术成熟、稳定、可靠,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产品已经交付且实现市场化,且用户单位达三家(含)以上。

      3.申报材料

      (1)市级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奖励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7)。

      4.补助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四)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补助

      1.申报内容

      购买(或租赁)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或解决方案,提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2024年度购买(或租赁)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年服务费超过5万元。

      3.申报材料

      (1)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补助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7)。

      4.补助标准

      按照购买(或租赁)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年服务费的30%给予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云服务产品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人工智能培训奖励

      1.申报内容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聚焦县域特色产业,围绕人工智能技术理论、应用、案例研讨等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升企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知与应用能力。

      2.申报条件

      (1)2025年5月9日前已向市工信局递交人工智能培训计划的(详见附件6),培训时间在2025年4月2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单位”)组织举办(含主办、承办,下同)的人工智能培训,包括委托企业法人、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或其他社会服务组织(以下简称“举办单位”)开展的人工智能培训活动。

      (2)培训内容与县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结合产业实际开展应用案例研讨。

      (3)培训时间至少1天,邀请具有丰富人工智能领域经验的专家学者、行业资深人士担任培训讲师,专家数量不少于2人,每位专家授课时长不少于1.5小时,培训人员不少于100人。

      3.申报材料

      人工智能培训奖励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4.补助标准

      对列入计划的人工智能培训项目,按照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资金支持(以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程序

      第(一)类-第(四)类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相关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请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信息,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在政策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第(五)类人工智能培训奖励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人工智能培训奖励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合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推荐函,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8月26日前汇总后报送至市工信局软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qzgxjrjk@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优秀应用场景和工业应用技术产品方向。

      (二)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拟兑现资金总额超过本专项本年度补助资金总额时,实际的兑现资金额度按比例压缩核减。

      (三)如未特殊申明,下达资金时将根据《泉州市工信局惠企资金排重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排重。

      (四)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扶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涉黑涉恶的企业不予扶持。

      (五)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六)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申报业务咨询

      市工信局软件业与信息化推进科 0595-28383879

      市财政局企业科          0595-28066572

     

      附件:1.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奖励申报表

          2.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产品奖励申报表

          3.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奖励申报表

          4.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补助申报表

          5.人工智能培训奖励申报表

          6.2025年首批人工智能培训计划汇总表

          7.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8.2025年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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