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30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泉工信服务〔2022〕1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5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二季度供应链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0 19:06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工业企业纾困稳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工信﹝2022﹞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二季度供应链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的企业,实际运营1年(含)以上;②平台应基于互联网架构,主要服务泉州工业企业(供应链平台申报主体与服务企业必须为非关联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工作人员20人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过60%;③平台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④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评价、风险管控、资金管理、融资等制度;⑤平台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①泉州市供应链管理平台交易奖励申报表(附件1); 

      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2)。 

      三、奖励标准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对为市域内工业企业采购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运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注册、申报等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请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信息,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在政策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 

      五、申报时间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六、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完整性、核查项目真实性、企业及高管失信被执行、涉黑涉恶情况、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汇总,同时形成推荐意见于8月26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二份)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2382282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28066933 

      

        附件:1.泉州市供应链管理平台交易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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