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6-01-08 17:00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www.sj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海市行政中心4615,邮编:362000,电话:22285400,电子邮箱:22285400@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成立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国富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王春阳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布置阶段工作任务,研究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委办公室,并抽调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操作落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泉州市政府公开信息移交暂行规定》等文件作为机关日常学习内容,增加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选派青年干部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培训,努力提高专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受理机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获取途径、办理时限以及监督方式,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号)规定,明确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二是修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是制定整套依申请公开申请及处理文书,共11种格式,涉及申请、受理、告知、征询等各个环节。四是规范拟文程序。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对公文的规范性、公开属性及保密定级进行层层把关,能公开的尽量公开、不能公开的须注明理由。五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建立信息员工作制度,由每个科室各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科室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和上报,同时在单位信息管理员岗位实行“AB角”制度,保证政府信息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六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今年来,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我委投入专项资金,对原市经贸委网站进行整改升级,建立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七是借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委基于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资金审批系统,在惠企项目的审批方面开展惠企政策资金安排的全流程网上公开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线、永久追溯”,确保惠企政策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是严格执行《泉州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送交纸制文件、电子文档及其目录索引各一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2008年以来累计6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2.2%;机构职能类信息44条,占97.8%;无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

    (二)主要类别

      坚持便民、为民原则,重点公开本委出台的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十方面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公开,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三)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四大功能板块,共27个子栏目。 2015年度,作为委机关电子类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8条,网站访问量超过12万人次。二是通过公共查阅场所主动公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立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为纸质文件的查阅平台。2015年度,共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交政府信息纸质文件45份,索引目录45条。三是通过其它形式主动公开。如在泉州晚报开辟专题栏目,在办公走廊设立政务公开栏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委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8]472号)规定,确定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截止2015年底,我委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委未曾接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兼职人员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等方面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二是对涉密、涉及信访和维稳等敏感问题的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难以全面、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阶段,我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重点加大兼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务公开促廉、优化投资环境的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5条,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6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底,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

    60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

    60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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