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5年07月15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285400

    传真:0595-22282886

    电子邮箱:22285400@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楼219室

    邮政编码:362000

    )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工信局机构设置;

      ●工信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

      ●工信相关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在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公布。(链接)

      ()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公开渠道

      线上渠道:

      本机关主要通过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网址:http://gxj.quanzhou.gov.cn/

      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有关信息。

      线下渠道: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2219室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285400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285400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2219室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00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http://gx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fxxgksq/ 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在线提交链接:点击进入“在线提交”

    (四)答复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