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预算说明
来源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时间:2015-07-25 17:00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泉财预〔2014〕383号),以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5〕1号)的批复,现将我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参与能源价格调整;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政策;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规划、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全市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化技术标准,负责起草全市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全市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和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开展地区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区政府驻泉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泉州市经信委机关行政编制62人(不包含纪检监察编制3人、不含职工编制);实有机关人数67人,混岗人员23人,合同工16人。直属事业单位共10个,主要是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市经贸综合执法支队、市财贸干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市节能监测中心、市食品公司、市电子工业公司、市电子商务中心、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承接“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全市经信系统务必要全面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稳求进攻坚,切实抓好稳增长与促转型、推项目与抓改革,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和“两化”融合,持续推动企业全方位创新,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市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平稳发展,进一步推进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工业监测调度。一是强化跟踪监测。2015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仍然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和转型升级压力较大。为此,全市经信系统要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我市经济走势,根据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新情况,及时调整和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抓好县(市、区)目标任务分解,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力争多完成、多贡献。二是强化运行调度。加强煤电油运气等要素供需监测跟踪,加大融资协调、企业招工等服务力度,积极协助所在县(市、区)政府做好企业融资、生产经营等情况把控,鼓励和引导资金风险企业重整重组,有效提升公司运作水平;特别注意加强今年春节后的各项生产要素保障,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推动企业节后快开机和开满机,确保经济和信息化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二)着力推进政策落实。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送政策进企业”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省政府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10条、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7条措施及我市的贯彻意见、市政府1号文关于促进纺织鞋服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市政府办关于促进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行业健康发展10条措施等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帮助企业学好用好政策,实现增产增效。二是强化企业减负。加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示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开展企业减负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健全和完善企业减负和权益保护协同机制。

(三)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一是持续开展大招商、招大商活动。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为重点,以春节等传统节日泉籍异地企业家回乡为契机,大力开展招商活动,积极推动泉籍乡贤回乡创业。继续加强与中企联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期对接洽谈机制;推动各县(市、区)策划生成一批项目,有针对性地联系走访更多的全国民营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争取引进落地一批项目,在第五届全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前签约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在建项目抓竣工,新上项目抓进度,前期项目抓开工”原则,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抓好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抓好大项目策划和储备。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157个省、市级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加快推进投产达产、发挥效益;加快技改投资进度,组织实施2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技改项目200项以上;重点抓好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确保2011-2014年签约民企项目到2015年底开工率达90%以上。三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继续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参加广交会、九八投洽会及我市举办的海博会、鞋博会、石博会、茶博会等重点展会,积极组织生产企业到省内外市场进行促销或抱团营销,推进名优地产品本地采购工作,提高地产品市场销售水平。引导制造业企业采用电子商务拓展网上市场,推动企业积极应用现代信息网络,对企业和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配套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推广网上交易,提升企业市场营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持续推进企业全方位创新。一是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继续贯彻落实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五年千项”技改项目行动计划,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思路,及时掌握、分析重点技改项目投资规模、进度,组织实施2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技改项目200项以上,确保全年技改投资696亿元。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力争新增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10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鼓励企业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产学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大力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扶持政策,提高政策兑现的便捷性,及时兑现扶持资金。抓好2015年“数控一代”应用推广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指导、支持和督促工作。选择一批技术水平较为先进、数控化与自动化水平较高的数控产品与机器人,确定为2015年“数控一代”示范项目示范产品,给予重点支持,在我市的纺织鞋服、食品、印刷包装、建筑建材等重点产业积极进行推广应用。大力宣传报道我市机械装备产业发展成果及“数控一代”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推进产业转型提升。二是强化商业模式创新。继续认定一批商业模式创新典型,推广创新示范,大力培育新型业态。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引导生产企业从原先的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和终端销售延伸,促进电子商务、融资租赁、节能环保服务、信息服务、外包服务等新兴产业与制造业的高度融合,打造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在产业开发创新上推进传统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差异化发展竞争力,提升“泉州智造”水平。启动开展商业模式创新示范案例观摩、辅导和商业模式创新大讲堂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广大企业对创新商业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积极落实《泉州市千名企业家和百名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三年计划》,继续组织举办一系列紧扣当前企业发展方向的培训活动,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三是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着力推动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和提升信息化环境下的竞争能力。大力开展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示范平台等创建活动,培育发展一批两化融合公共服务机构与平台。积极组织两化融合宣讲、培训等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

(五)认真培育龙头企业。一是推进产业龙头稳定增长。继续贯彻省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和我市《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力争更多龙头企业列入省、市龙头促进计划工作方案中,在产业协作配套、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产业龙头运行协调,促进产业龙头新增长点项目投产达产,重点抓好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等产业龙头新增长点项目跟踪服务,为全市工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推进产业龙头提质增效。鼓励和引导产业龙头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制造及清洁安全生产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龙头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龙头技术创新,加快建设省、市技术中心,搭建产业联盟,深化两化融合,全面推进我市9大重点产业向“数控一代”发展。三是推进产业配套协作。深入实施“万家企业手拉手行动”、“万家企业成长工程”和“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引导中小企业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深化协作配套和专业化分工,培育和认定一批“专精特新”标杆企业,推进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六)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一是持续推进节能降耗。进一步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深化六大领域和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对134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2015年全市争取组织实施50个以上的节能重点项目。密切跟踪惠安中化、鸿山热电二期等新投建的高能耗项目,尽量减少其影响程度。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跟踪落实德化陶瓷产业园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福建海西 “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石狮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工作;协助泉惠石化工业区申报2015年国家级循环经济改造示范园区。二是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定完善年度淘汰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企业淘汰进度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和考核验收,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为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七)积极加快“智慧泉州”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化管理机制。出台财政性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和监督,规范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服务,形成“一站式”服务。推动交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等信息惠民项目建设。三是促进信息消费。建设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培育信息服务业、增强公共信息服务、扩展社会消费应用、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完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四是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布局推进移动互联、动漫创意等产业发展,加大泉州软件园招商力度,引进和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企业。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市经信委总收入1939.96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93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9.33万元(离退休人员退休金、遗属补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8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五、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39.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1809.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次性项目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经信行政事业业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精简因公出国(境)人数、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该费用主要用于上级、系统及兄弟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近年来宏观经济较为复杂,我市中小企业困境重重,各种调研、督促检查较多,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接待费用开支。2015年预算安排33.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15年预算安排70.2万元。

市经信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见附件);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和市财贸干校2015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其网站。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4.201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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