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经信委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3-04 15:2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61号)的批复,现将我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参与能源价格调整;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政策;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规划、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全市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化技术标准,负责起草全市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全市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和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开展地区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区政府驻泉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泉州市经信委机关行政编制59人(不包含纪检监察编制3人、不含职工编制7人),实有机关人数68人(包含纪检监察编制3人、职工7名)。包括1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全额拨款

59

68

市经信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

12

10

市电子工业公司

全额拨款

30

23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0

18

市节能监察中心

全额拨款

11

5

三、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制造2025的全面实施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力争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业发展目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技术改造投资目标800亿元;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

(一)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工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工业运行监测调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测,强化跟踪省级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情况,加强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协调调度,鼓励企业实现增产增效,特别要抓好春节前后工业生产工作,努力实现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二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继续完善《关于进一步支持名优地产品开拓本地市场的措施意见》,支持名优地产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在纺织鞋服等传统行业培育一批集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的电子商务供应链平台,推动传统品牌向网络品牌拓展。三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实。近期,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及推动兼并重组等政策措施,我市已配套出台《扶持全市工业发展十八条措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后续还将有配套政策出台,都要加大解读力度,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宣传讲解,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十三五”规划,牵头组织实施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产业、纸业印刷、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等七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力促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贯彻落实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省、市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技改投入和项目统计力度,力争纳入省重点技改项目60项、市级200项以上。三是加快培育新业态新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增长,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加大发展现代物流业。力争培育省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8家,新增国家3A级物流企业6家。四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对各县市区和134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省对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迎检准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测,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配合省上在重点用能企业间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推动节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施,组织实施50个以上的节能重点项目,抓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进德化、泉港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石狮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县建设。

(三)实施创新驱动,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推进技术创新。力争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组织开展技术辅导诊断、技术专题讲座活动2场。二是推进管理创新。出台《泉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活动,邀请实操型专家、成功企业家授课培训,组织企业家到先进地区、著名企业参观交流,加强企业家群体间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举办企业家培训活动100场,培训人员1万人次以上。三是推进商业模式创新。举办商业模式创新大赛、论坛、专题培训,鼓励企业引入知名机构开展商业模式创新辅导咨询等活动。引导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与知名创投、风险投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推行最佳商业模式示范,培育认定50家典型示范企业。

(四)推进智能制造,打造“中国制造2025”样板。一是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建设15家以上的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和生产示范线;支持本地企业销售、购买我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二是建好智能制造平台。鼓励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数控和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数控技术和装备研发机构、设计中心等,加快推进中科院海西装备所、华中科大智能研究院、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三是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示范公共平台等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两化”融合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可复制的“两化”融合先进管理经验。

(五)加快集群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一是培育产业龙头企业。继续贯彻省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确认、扶持一批市级产业龙头企业,筛选、推荐一批省级产业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开展民企项目对接。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薄弱或缺失环节,策划生成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发动龙头企业“以商引商”,持续开展民企异地专场招商等活动。举办“‘泉州制造2025’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招商洽谈会,重点对接一批新兴业态项目。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用好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重点跟踪扶持一批成长性强、扩张性好的规下工业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培养一大批“专精特新”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力争全市规下转规上企业200家以上。四是提高集群协作配套水平。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本地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围绕供应链深化专业分工,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互用产品、互为市场、抱团发展。

(六)促进融合发展,切实提升信息强企惠民能力。一是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信息提升”工程,加大全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促进宽带应用创新推广,加快“三网融合”发展。二是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发展,推动一批行业互联网项目及平台建设,全市互联网企业、投资和产值增长25%三是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国家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智慧泉州”建设。

(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优化存量结构。强化产能调控工作,制订“十三五”期间淘汰目标计划,摸底彻查我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提出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十条措施》,重点财政奖励、税费优惠、土地政策、金融服务等方面,引导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拓展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建立完善的生产、研发、资源和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二是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巩固扩大企业减负成果,全面执行各级企业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完善企业负担监测网络和举报体系,严查各种增加企业负担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煤矿、民爆、陆上石油天燃气长输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引导纺织、制鞋、食品、水暖厨卫等企业开展质量对标,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深化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建设。

(八)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清廉风正的经信系统。一是持续开展改进作风年活动,深化“四下基层”、“三级联创”实践活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加大网上办事推进力度,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好惠企政策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和审批工作,提升节能、电力、煤炭等方面行政执法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统筹抓好经济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二是全面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善于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不断完善内部运行各项制度,规范重大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管理,立足抓早抓小抓好防范,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牢牢守住思想道德“底线”、党性原则“防线”和法规纪律“红线”,坚决不碰廉政的“高压线”,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行为,清除腐败分子,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经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打造起一支信念坚定、敬业勤勉、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经信干部队伍。

四、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6年,市经信委部门收入预算2499.47万元,安排支出预算249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6万元,项目支出423.40万元。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99.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6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等行政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26.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行政运行1075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8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经信管理事务支出。

(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025.13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泉州市经信委部门预算安排134.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没有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本委干部公务出国(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0万元,用于前往台湾地区考察工业设计情况,与相关院校、机构进行交流合作。2016年将继续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9.5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系统及兄弟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去年支出相比增长193.25%,主要原因:鉴于去年以来,上级部门及省内外兄弟单位来我市考察交流“中国制造2025”、“数控一代”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行各种调研明显增多,接待费用相应增加,故增加预算以备用。届时,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次数、人数,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1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4.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支出相比增长15.74%,主要原因:因今年省级切块专项资金增加,下企业调研、查看核验任务等公务出差也相应增加;预计接待上级部门及省内外兄弟单位来我市考察“智能制造”等任务增加,公务出差也相应增加。届时,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016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市经信委(含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的收支预算、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请看附件。

 

附件:1. 2016年收支预算表

      2.2016年收入预算表

      3.2016年支出预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情况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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