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18 17:09 浏览量:

2019年度

 

泉州市工信局部门预算


目录

 

2019年度市工信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市工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经信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参与能源价格调整;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市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建设政策;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规划、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全市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化技术标准,负责起草全市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全市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和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开展地区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区政府驻泉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经信委部门包括1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全额拨款

64

64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9

18

市经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

12

11

节能监察中心

全额拨款

11

8

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全额拨款

36

3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市经信委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作答时代命题、聚力赶超攻坚工作要求,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着力从稳住工业大盘、扩大工业总量、推动企业升级、倒逼产业转型等方面,加快实体经济创新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五个泉州建设多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力争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8.0%-8.5%之间,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全市工业投资增速16%、技改投资增速15%;完成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3794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427%以上,完成省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开局,筑基础

按照市委市政府春季攻坚行动要求,去年底我局已出台《泉州市2019春季攻坚行动活动企业稳产扩能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服务扶持力度,全力保障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稳定运行,力争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促进全市工业企业稳产扩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一季度工业企业稳产扩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节点安排,迅速组织实施,保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要求不降,全面梳理薄弱环节,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走访服务。1月份下发通知,分9个小组于春节前(121-125日)和春节后(211-215日)分别开展促进工业企业稳产扩能走访服务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宣读惠企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节前多生产、晚关门、节后早开机、开满机。县(市、区)重视这项工作,指派专人做好沟通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尽量多安排走访服务企业;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走访服务企业工作,确保3月底前走访服务企业家数不低于辖区规上工业企业数的50%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对于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县(市、区)要发挥县级工业生产调度室作用,在电力、油品、煤炭、天然气供应、运输安排方面要给予重点保障,确保工业企业不因生产要素供需等因素造成停产、减产。对于停产企业或大幅减产企业,在确保生产要素供应的同时,县经信部门要加大与金融、人社、商务、交通、电力等部门沟通协调,尽量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四是强化政策保障。要按照省政府出台《关于保障2019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要求,落实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实施电力稳增长政策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春节招商强化服务促进企业尽早复工等五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对一季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正增长5%以下、5%以上的,按企业一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保达标、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已进入电力市场的部分工业用电大户实施短周期市场化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19125-224日(腊月二十至正月二十)等政策。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将有关措施内容传递至辖区工业企业,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为全年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龙头,稳大盘

1)实施龙头企业促进计划。一是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市县两级一对一帮扶龙头企业机制,畅通龙头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渠道,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二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实施技改奖补,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围绕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面实施建设项目,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对接,推动新工艺、新技术在各个生产环节上的应用,重点推进安踏、百宏龙头企业实施技改、仓储配送、高端制造等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做大总量三是逐步完善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开展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和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持续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矽品等一批产业中下游项目落地聚集;继续引导达利、安踏、361度等重点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逐步完善产业链。

2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一是推动中小企业上规模。积极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发展空间大的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为我市规模企业输送后备力量,2019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以上。二是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本地中小微企业改造升级工艺技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标杆企业,引导一批二三线品牌企业转型成为精品工厂、标准化工厂,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发挥示范作用,提高我市产业和产品竞争力。三是实施万家企业手拉手专项行动。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于产业链分工,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参与龙头企业、品牌企业的协作、配套,建立联系更加紧密、分工更加专业、功能更加完备的产业集群,促进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互用产品、互为市场、抱团发展。四是持续开展企业家培训工作。发挥恒安精益管理实战研修班、企业管理创新名家讲坛、企业家精英沙龙等精品培训平台作用,撮合龙头企业将管理理念、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技术标准分享给本地中小微供应链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转变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

(三)抓项目,增总量

1)强化民企项目对接。一是深化实施大招商、招大商”活动不断创新招商机制,突出与世界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对接,谋划引进一批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竞争力。2019力争新对接引进重大民企产业项目100个以上、合同总投资1000亿以上。二是大力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石油化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依托芯谷产业园引进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装备材料等全产业链项目,依托智能装备产业园引进数控机床及工具、机器人、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纺织与轻工机械、电器装备、高端传感器等项目,依托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引进大数据、数字媒体、软件服务包等高端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项目,依托泉州软件园为主要载体引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云计算、行业应用软件、网络增值服务以及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产业项目,依托石化园区引进多元化烯烃、碳四、碳五综合利用等精细化工产业链项目。三是强化珠三角区域项目招商。加强驻深招商小组工作力量,坚持招商引资与引才引智并举。发挥工商联和驻外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更多乡贤企业回归创业。争取承接一批质量好、孵化条件比较成熟的好项目。学习借鉴深圳湾创业广场动作模式和发展理念,争取引进更多新兴产业技术与人才团队。

2)加快工业技改项目建设。一是加强技改投资引导。依据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重点支持延伸、填平和补强产业链的技改项目,以机器换工、智能改造为突破口,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指导全市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力促项目入库管理。继续强化工业项目调研摸底工作,力促投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列入县级、市级、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库,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2019年全市完成工业投资增速16%、技改投资增速15%三是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围绕省上有关工业强基工程政策,引导企业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领域开展项目攻坚、技术突破,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入选工信部、省重点工业强基工程项目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产业化应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国家政策性信贷支持,全力提升工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3健全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强化目标意识。结合全市赶超跨越工作实际,深挖各县(市、区)发展潜力,明确全年民企项目对接、技改投资目标任务,强化督查通报、目标考核,全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二是分类跟踪服务。要着力梳理、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发挥产能,对前期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切实做好相关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促进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对进展情况低于进度要求的重点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切实协调解决阻碍项目施工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投产、早增效;对进展顺利的重点项目,争取赶超进度、加快投资;对拟竣工项目,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

(四)抓技改,促升级

1)厘清重点行业技改方向。从重点产业路线图产业链的延伸、填平与补强,推动机器换工向各产业、全产业链浸透,以及引导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嫁接于传统产业、催生新业态等发展方向上,多层次、多节点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年力争实施重点技改项目200个以上。对传统优势产业,继续鼓励机器换工,大力推进企业自动化、数控化、智能化生产,促进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对重化产业,在石化产业龙头的基础上,着力点放在抓链条和发展精细化工产业;以实施泉州制造2025”为契机,加快装备制造业在关键技术上的攻关,推动由应用到制造。对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围绕高新技术、石墨烯等新材料在传统产业上的嫁接应用深挖生产投资项目。

2)深入推进智能制造。针对企业规模、行业、发展基础等差异性,准确把握、分类指导,并行推进以智能化为主要方向的技术改造,推动装备业向数控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致力打造全国重要的轻工智能装备产业基地。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大力推动西人马传感器、华宝科技、嘉泰二期、通达三期、三一筑工机器人、西虎汽车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洛江、晋江、南安智能装备产业园区及丰泽北峰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示范园区、石狮、安溪智能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二是发展智能装备产业。针对轻工专用机械的共性技术难题进行研究开发和集成创新,实施重大专项、首台套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专项工作。选择一批上技术水平较先进、数控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装备产品,确定为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做好市场推广、购置政策扶持等服务工作。三是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九牧、恒安、百凯、阳光中科、兴业皮革等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再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市级数字化车间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15个以上,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通过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把握主攻方向,以点带面,有序开展实施智能制造,带动全行业加快智能化转型步伐。四是强化创新平台作用。依托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研究所、泉州华中智能制造研究院、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机器人检测试验研发中心等高端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公共服务。

3)大力发展节能循环经济。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严把增量、抓好存量,进一步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推进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的节能技术改造,通过节能监察、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能耗系统在线监测等手段,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挖掘节能潜力,全力完成省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二是实施重点节能(循环经济)项目。重点推进南埔电厂、晋江热电厂、石狮鸿山热电厂扩大供热能力,加快建设晋江东海福能晋南热电等项目,2019年力争实施锅炉技改、电机技改等重点项目50个。三是创建绿色项目。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力争建成10家省级绿色工厂、5个绿色设计产品、1条绿色供应链;督促泉港石化园区、南安海西城市矿产基地等国家级循环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做好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在钢铁、造纸、石化、印染等行业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争取创建节水型企业30家以上。

(4) 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一是支持企业建设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摸清我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底数,强化研发机构分类管理,支持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领域配套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企业申报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力争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促进高校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精准对接和有效融合,依托“6·18”平台,深化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对接,着力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着力推进一批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一批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三是发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作用。依托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创新中心(泉港)、数字化装备与柔性制造创新中心(台商投资区)等2个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创新中心开展多样化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联合研发,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关键节点。力争新建1家以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四是推进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实施三品战略,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品牌体系贯标等活动,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扬升。组织开展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企业以标准、专利、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力。力争创建3家以上的全国、省级质量标杆企业。

5)全力推动印染行业关键技术、关键环节突破。加大印染关键环节研发力度,鼓励纺织鞋服龙头企业与印染企业强强联合,组建科技创新联盟,加大研发投入,集聚国内外各方人才,引进印染研究机构,共同进行印染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印染、后整理等关键工艺技术。督促石狮、晋江出台相关政策,建立淘汰机制,严格实施印染企业分级评价制度,倒逼企业淘汰退出;支持集控区内印染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区外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把龙头做大做强。

(五)抓服务,逼转型

1着力发展制造服务。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围绕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产业供应链平台发展、生产基地+物流+互联网、工业设计等重点方面加快发展。在服务型制造方面,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加强对示范企业典型经验宣传推广,促进服务更好赋能制造业;在供应链平台方面,重点引导安踏体育、九牧厨卫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着力支持一品嘉、品尚电商一批供应链平台向制造业加快延伸和辐射;生产基地+物流+互联网方面,加快推进安踏、乔丹两个仓配一体化在建设项目的进度,着力推进特步和九牧王仓配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开工建设;在工业设计方面,重点围绕鞋业、陶瓷两个产业,着力培育省级行业性工业设计研究院,抓好2019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等赛事,引导工业设计逐步向我市形成集聚效应

2)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发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以工业互联网为抓手,加快引领传统产业企业改造生产组织管理模式,推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信息产业龙头培育工程。重点配合抓好晋华集成电路、三安化合物半导体、湖头光电产业园等龙头项目、南威软件等龙头企业、品尚电商等龙头平台,推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泉州芯谷一区三园、泉州软件园等载体建设。二是实施泉企上云行动。培育5家以上本地云计算服务商和IT能力提供商企业,引导推动1000家制造企业通过云计算模式便捷地、低成本地获取深度数字化服务,带动我市实体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步伐。三是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工业互联网融合步伐,立足我市优势产业,依托晋江、南安、德化等地将互联网+鞋业互联网+泛家居互联网+陶瓷等省级链条化重点项目,力争建设3个以上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扩大工业互联网覆盖面,逐步打造辐射全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六)抓作风,带队伍

一要加强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积极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切实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始终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扣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以亮灯领航为标准,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服务泉州高质量赶超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要增强安全发展意识。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尤其是煤炭、民爆、陆上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各类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旧顽疾。要把认真精神贯穿到办文办会办事各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事既要看过程,更要注重结果,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不忘初心,加强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见实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查找观念和行动上的差距,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担当尽责,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大胆选拔使用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以案示警,严厉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扛起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不回避、不逃避、不推卸、不敷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马上就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改出工信系统新形象新面貌。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市经信委部门收入预算为26364.32万元,比上年增加4507.3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新增预算收入3600万元、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新增预算收入77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07.3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47.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364.32万元,比上年增加4507.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52.18万元,公用支出375.46万元,项目支出24236.68万元。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007.33万元,去年增加4150.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新增支出3600万元、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新增支出772.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5.6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57.0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26.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四)行政运行853.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48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六)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426.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八)能源节约利用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九)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5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支持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的扶持,推动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稳定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

(十)其他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对口支援工作部署,完成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7.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4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将根据实际发生数再给予追加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干部公务出国(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尚无公务出国(境)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系统及兄弟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因机构改革,相关业务职能增加,工业稳增长任务繁重,各级调研指导接待活动增加。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控接待次数、人数,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事业单位执行公务车改革,已将相关车辆进行处置,无保留公务车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市经信委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50万元,比2018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5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情况

1.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2019年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000万元。

2.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2019年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50万元。

3.经常性业务专项业务费。2019年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27.48万元。

4.对口援藏援疆援宁援三峡库区项目资金。该资金主要是用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对口支援工作部署,本部门无法进行绩效考核。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市经信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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