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5-26 18:34 浏览量:

泉工信产业〔2020〕100号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工信部门、财政局:

为了鼓励和支持我市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优质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拓展延伸产业链,拓宽业务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十条措施》(泉委发20164)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收购兼并重组标的企业且收购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受益财政按实际发生收购规模2%的额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包括:

1.股权并购项目。我市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的股权或向境内外企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获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以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2.资产并购项目。我市企业通过购买境内外企业资产,在当地进行运营生产或转移至泉州境内进行运营生产,以取得该企业的先进技术、设备、品牌和市场等。以企业完成资产权属变更为准。

3.合并(兼并)项目:支持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我市另一家现存企业或在我市新设企业(合并企业),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在本市内依法合并(兼并)。以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实际补助额度将根据可用资金额度及符合条件的项目数按比例进行调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发生的并购行为符合国家法定程序,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2.申报企业应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并购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3.股权并购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50%以上股权(不含50%)或相对控股被并购企业、拥有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资产并购及合并(兼并)项目应取得被并购企业100%资产所有权。

4.申报项目并购前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行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规定的关联方交易。

5.被并购企业应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电子信息行业项目并购后企业必须统一经营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项目的并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并购双方(各方)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境外企业提供当地法定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项目完成股权、资产并购或合并(兼并)的相关资产权属变更证明资料复印件。股权收购或合并(兼并)项目,需提供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证明(股权收购项目属相对控股的,还需提供对被并购企业实际控制权证明);资产收购项目,需提供资产交易证明及土地、房屋、专利、商标等被并购资产的权属变更证明;

4.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境外并购,需提供)。

5.外汇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境外并购,需提供);

6.申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有效性所涉及的其他法律效力文件和证明文件复印件;

7.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8.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初审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要件完整性,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实,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后下达市级奖励资金、区级奖励资金由区级兑现

2.纸质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纸质申报材料经市工信局审核后,电子版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gxt.fujian.gov.cn报送,点击页面右边“惠企政策项目管理”进入项目申报入口进行用户登录、填报、提交。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7日。

五、有关注意事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一是在申报时限内,项目实施单位有其他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需要验收,尚未验收或鉴定的;二是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六、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产业协调科   电话:22398008

市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28066936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询下载,网址:http://gxj.quanzhou.gov.cn/

 

 

 

附件:1.泉州市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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