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的通告
时间:2024-07-01 11:27 浏览量: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市工信局决定即日起在工信领域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特发此通告。

  一、整治重点

  1.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的障碍物。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二、责任要求

  1.法人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常态化落实,确保场所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

  2.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行业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照技术指南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建立“拆窗破网”工作清单,并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闭环管理、逐一销账。

  2.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工信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公正文明执法,并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妥善处理解决拆除防盗窗(网)后与实际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3.加大集中宣传力度。行业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通过各类媒介平台,播放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责任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办公场所重点是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行业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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