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城市概况
泉州市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北承福州、莆田,南接厦门,东望宝岛台湾,西毗漳州、龙岩、三明,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和福建省经济中心。现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石狮、晋江、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市土地面积11015平方公里(含金门县)。
2022年末常住人口887.9万人(不含金门县),同期增长2.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21.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04%,同期增长率0.34%。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67‰,自然增长率为0.45‰。2022年末户籍人口773.82万人,同期增长2.55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6万人,2.69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2年泉州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102.97亿元,同期增长3.5%。第一产业增加值250.12亿元,同期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6882.07亿元,同期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4970.78亿元,同期增长3.8%。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6533元,同期增长3.0%。
2022年市场主体总数达139.72万家,同期增长7.0%。其中,工商登记企业单位数达43.73万家,工商登记个体工商户数达95.49万家。
(三)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50天,占总天数的95.9%。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流域39个国、省控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比例100%。
2022年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含保护小区)4.3万公顷,拥有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拥有森林公园2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2个,森林公园总面积2.35万公顷。
泉州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先后建成国家生态市、县、区并获命名;德化县、永春县、鲤城区、安溪县、洛江区、惠安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永春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已建成1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四)工作基础
泉州市围绕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整合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融合”;打通泉州市强大制造业原材料需求与废塑料、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和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通道,初步形成了“回收公司+个体经营户”“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加工企业+产业基地”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网络体系。其主要成效包括:
1.回收网络初具规模
泉州市全面放活对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投资开发,充分调动各方投资经营回收网络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底,全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986家(晋江526家、南安130家、丰泽126家、安溪79家、鲤城57家、惠安28家、洛江15家、石狮12家、泉州台商投资区6家、泉港5家、永春1家、德化1家);回收站点795个(晋江419个、丰泽115个、石狮103个、鲤城50个、德化32个、惠安20个、安溪18个、南安12个、永春11个、泉港9个、洛江3个、泉州台商投资区2个、泉州开发区1个),废旧物资智能分类回收机共260台;分拣中心13个(晋江4个、石狮2个、鲤城1个、丰泽1个、洛江1个、南安1个、德化1个、泉州台商投资区2个);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400个。
2.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初显成效
截至2022年底,全市废纸、废钢铁、废玻璃、废塑料、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总量约168万吨。加工利用约280万吨,其中,废塑料加工利用21万吨、废纸加工利用136万吨、废钢铁加工利用80万吨、废玻璃加工利用20万吨、废铜加工利用10万吨、废锌加工利用0.18万吨、废旧纺织品加工利用8万吨、废橡胶加工利用5万吨。
3.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工产业链门类较为齐全
截至2022年底,培育废塑料、废钢、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拆解、废旧纺织品、废纸、废橡胶等废旧物资加工利用重点企业11家,涌现出东风橡胶、百川、洁源等一大批优秀企业,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工产业链,在再生聚酯生产、涤纶短纤生产、改性再生料等领域形成较好的技术与产业规模优势。
4.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泉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南安、石狮、德化三县(市)被列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德化县是全国12个区域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示范的县份之一,石狮市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德化陶瓷产业园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被列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被列入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废旧物资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内生动力,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不断完善。
2.统筹推进、科学规划。统筹各区域工作基础和资源优势,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形成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3.创新驱动、科技赋能。坚持把创新摆在产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协调互促,发挥创新对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驱动作用。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运行模式和管理模式。
4.重点突破、精准发力。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聚焦重点产业,实施重点突破,通过固链、补链、强链、塑链,着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完善产业生态,做优基础配套、公共服务配套,强化要素保障,带动周边区域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数智融合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完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加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发展,实现设施集中布局,产业协同发展;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更加便利。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点1363个(其中废旧物资智能分类回收机560台)。回收企业数量1077家,年均增长3%。主要废旧物资回收量达到195万吨,年均增长5%。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600个。新建和改造分拣中心14个(其中新建数字化分拣中心2个)。
废旧物资加工量明显提升,加工利用量507万吨,年均增长率13%。其中,废塑料加工利用39万吨,废钢铁加工利用180万吨,废铜加工利用25万吨,废锌加工利用1万吨,废铝加工利用22万吨,废纸加工利用136万吨,废橡胶加工利用10万吨,废玻璃加工处理60万吨,废旧纺织品加工利用9万吨,废电池加工利用3万吨,废电子电器拆解20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20000辆。废旧物资加工利用重点企业15家。
废旧物资交易和再制造产业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更加便利,其中二手车交易市场12个。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提高废旧物资源头分类处理能力
持续推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社区、物业分类责任落实,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废旧物资进入垃圾清运体系。以丰泽区为试点,以1000户为单位铺设1组智能分类回收机,对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采取有偿回收,带动其他县(市、区)废旧物资源头分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投放智能回收设施,扩大智能回收设施覆盖范围。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广应用可循环快递箱和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进邮件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收运,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分类收集,建立并完善废旧塑料分类收运体系。〔市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
推动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高效衔接、深度融合,形成废旧物资全品类全链条协同运营、协同处理供应链管理机制。探索回收站点与专业回收企业相结合等回收模式,鼓励回收站点增加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加大对现有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力度,取缔无照经营、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回收站点,对现有符合布局要求的回收站点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站点运营管理水平,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相结合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扩大废旧物资回收规模,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市商务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分拣中心绿色化规范化改造
鼓励主城区分拣中心按照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试点工作。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废旧物资专业化分拣中心。鼓励引进社会资本,租赁国有、集体土地,利用存量厂房投资建设专业分拣中心或参与专业分拣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可回收物综合型分拣中心,打造经营规范、绿色环保、功能完善的分拣中心。规范配置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废气污染治理、低噪声设备等环保设施。不断完善分拣中心集散和分拣功能,提高专业分拣水平,有效衔接再生资源产业,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回收网络规模化一体化发展
支持具备资源优势和经营实力的废旧资源回收企业采取跨区域合作、兼并重组和建立产业联盟等方式,整合回收资源,完善回收网络。鼓励回收企业与个体经营、居民小区、环卫单位、资源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推动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实现设施集中布局、产业协同发展。由封闭运输车辆定点、定时回收运至分拣加工中心和交易中心,确保回收站点、流动回收车与分拣中心紧密衔接,形成回收体系“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废旧物资交易中心”的全产业链封闭管理模式。鼓励废钢铁、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废旧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弃产品,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 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 |
(二)提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水平
1.推动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
推进国家级“城市矿产”基地建设,整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各类废旧物资资源和产业优势要素,不断提高泉州市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福建成妤海建塑料园和有色金属加工集中管理区项目建设;鼓励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小微企业入园进区,促进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组合水平,着力促进泉州市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分工合作、功能互补,推动废旧物资加工利用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统筹规划布局废旧物资加工利用基地,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动废旧物资加工利用重点企业与回收企业合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加工企业+产业基地”发展格局,为城市空间产业布局科学化、组团式、内涵式发展创造条件。(市工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链结构
引导增强主导产业链的耦合链接,提高区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关联度。坚持补位发展、协同发展,鼓励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共同体,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强化产业链;对接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加强废旧塑料产业链资本联动和产业联动,重点引进废金属加工利用、废弃电子电器拆解、废电池梯级利用等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的补链项目;鼓励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采用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构建绿色供应链;塑造一批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形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流程闭环体系,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健康发展。(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技术水平
推动协同创新和绿色创新,加强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打造产学研新生态,加强产业适用人才的培育,发挥人才引擎作用。鼓励多方拓展创新合作,支持全市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鼓励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新技术,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有效提高能效水平,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等领域;鼓励涤纶短纤企业使用废聚酯、废旧纺织品摩擦造粒技术;鼓励废钢铁加工利用相关企业优化原料配比,提高废钢铁加工利用率。(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废钢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再生铜、铝、锌回收利用生产项目: 废旧电池加工利用项目建设: 废橡胶加工利用项目建设: 废玻璃加工处理项目建设: 废塑料加工利用项目建设: 废旧纺织品加工利用项目建设: 废电子电器拆解项目建设: |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建设
积极开拓线上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在泉州发展,鼓励二手商品交易企业运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实现线上预约、上门回收,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废旧物资交易效率。规范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督促平台完善内部规则规定,从用户入驻、信息发布、宣传推广、交易安全、售后保障、违规处罚、纠纷解决等多方面全方位把关治理,提高准入门槛,落实实名认证,强化卖家资质审核,净化平台信息发布内容。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规范发展二手商品交易,推动建立规范有序、与市场和环境监管有效衔接的家用电器、家具等二手交易平台。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促进二手车流通。探索建立二手商品企业信用制度,将二手商品企业经营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违规情况,并依法严肃处理,推动二手交易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深度融合,鼓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整合互联网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智能交易系统、终端处理等领域的优势,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为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探索建设从生活源和工业源废旧物资回收到废旧物流仓储配套服务的有机融合到一体废旧物资线上交易平台,实现信息交换、资金结算等交易服务功能。鼓励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数字化建设,推广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废旧物资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推动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实现废旧物资全过程可看、可查、可溯、可控。鼓励加工利用企业拓展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从“产品制造”向“产品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市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数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云大数据平台建设: 智能回收大数据平台建设 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数字化建设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成立由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并由市工信局、发改委牵头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政策联动,全面部署建设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泉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协调推进废旧物资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和政策落实工作。(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行业监督、完善统计制度
积极推进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并加强准入企业事中事后动态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建立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企业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废旧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废旧物资统计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支持
落实相关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用好各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支持。加强财政、发改、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间的联动协调,为废旧物资重点项目立项、可研、土地、环评等要素提供保障。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拓宽社会化市场化投融资渠道,加大废旧物资重点领域投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引导企事业单位自觉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围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主题,在高效回收再生资源、线上线下二手商品交易融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领域,遴选一批典型案例,倡导绿色节约行为方式与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各种形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文化创意活动,全方位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公众的参与度、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标及目标
2.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表
附件1
泉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指标及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