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设立
总规模80亿元 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操作
来源 :泉州晚报 时间:2024-01-26 10:31 浏览量: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洪家鸿)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日前,第一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设立。据悉,本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总规模80亿元,在可用额度范围内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操作。在可用额度范围之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让利,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设立第一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应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如何申请?据了解,“金服云”平台“专精特新金融专区”开设了“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入口。纳入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企业可直接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

  《通知》指出,合作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网络、风险防控和技术能力的优势,主动对接申请企业,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尽快对申请企业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发放贷款,并及时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统计数据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及共享。

  贷款利率不高于1年期LPR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贷款支持的是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额度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据悉,在贴息标准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期的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据了解,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再由省工信厅、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汇总统计的各合作银行专项贷款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数据,在全部专项贷款投放结束后预拨各合作银行。一年贴息期满,由各合作银行汇总省内各地(不含计划单列市)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情况,统一向省工信厅申请,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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