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8-20 11:51 浏览量:

  局各有关科室:

  现将《泉州市工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工作计划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4年8月1日

  

  泉州市工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监管、公平竞争,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计划。

  一、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

  经过调整,现有监督检查事项12项,检查对象287家,A库执法人员30名,单位其他执法人员作为B库执法人员,详见附件1、2、3。

  二、抽查工作计划

  具体按《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4)执行。

  三、工作要求

  1.随机抽取工作。局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按时间节点进行摇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摇号时,法规科牵头,邀请办公室人员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监证,并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按要求填写好《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记录表》(附件5),由局法规科备案。

  2.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规范检查程序,重点把握八个环节:一是开展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二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音像记录等。三是现场检查应当制作《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详细填写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应依法进行公示。四是实施行政监督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五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应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附上《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并进行音像记录。六是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核查。七是检查结束后,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八是要规范行政检查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制作检查案卷。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笔录、通知书、记录表和检查报告等均要进行记录和归档,并报法规科备案。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上,按照执法流程,计算记录执法情况,填写相关文书。

  3.实施结果通报和公示工作。检查结束后,综合各检查对象情况,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总体情况。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7),推送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结果应用工作。一是对抽查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项目资金安排,审批项目办理,龙头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方面应予更严格的把关审查。二是对于抽查检查结果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上述事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体现奖优罚劣的警示效果。

  

  附件:1.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检查对象信息库;

      3.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5.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6.泉州市工信局行政监督检查主要文书格式;

      7.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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