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兆弟水泥构件)
时间:2024-10-23 09:19
浏览量:
填报单位: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抽查事项 |
水泥生产、销售企业袋装水泥销售量的检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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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
参检人数 |
2 |
执法人员 |
姓 名 |
执法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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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银坝 |
13040006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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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 |
13040006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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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
企业名称 |
泉州兆弟水泥构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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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编号 |
91350521MA2YJWJY1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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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接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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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2018年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检查、核实袋装水泥销售量和使用量;水泥生产、销售企业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生产、销售、采购水泥的票据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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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1. 查看2024年以来散装水泥采购资料; 2.散装水泥的使用现场、样品架,构件生产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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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结果(结论) |
未发现违反《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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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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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本科室存档一份,局法规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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