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信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现公开征集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合我市纺织服装、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工艺制品、纸业印刷、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产品。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有推广意愿和需求,自愿申报参加评选,自愿长期为我市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积极配合我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工作并承诺遵从市场化原则实施。
(三)申报的节能技术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意义。
(四)申报的节能技术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或经有关资质认证部门(机构)认证通过,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各项主要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用户评价良好。
(五)申报的节能产品(含节能设备、节能材料)应质量可靠、安全稳定,且已批量正常生产半年以上。
(六)申报的节能技术(含节能工艺、节能典型案例)应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七)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技术产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及授权代理有关证明。
(四)省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部门(机构)提供的产品能效、节能性能检验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技术产品节能效果的材料。申报节能产品的单位还需提供该产品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
(五)《已实施的典型案例情况表》(见附件2,需提供我市2个以上已实施的典型案例)。
(六)三张以上节能产品外观图或节能技术应用案例照片。
(七)其他材料,如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或专利证明、代理证书、获奖情况、技术鉴定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
已列入国家级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如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无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一)、(二)、(三)、(五)、(六)及列入国家级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的有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由申报单位依照自愿原则向我局申报;鼓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行业协会集中组织企业申报。
(二)专家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编制形成《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
(三)公示发布。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我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面向社会公示。
五、推广应用
视情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并利用泉州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宣传目录内的节能技术产品及典型案例。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征集申报受理,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电子光盘1份,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件材料)报送市节能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jw22384486@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0595-22384485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A216。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泉州市工信局官网(http://gxj.quanzhou.gov.cn/)上查询下载。
附件:1、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
2、已实施的典型案例情况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