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7号)、《泉州市加快培育时尚产业打造“世遗泉州 时尚之都”若干措施》(泉工信规〔2025〕2号)、《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规定》(泉工信规〔202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设计服务外包奖励项目
1.奖励标准:对我市制造企业将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专业工业设计机构,在设计成果投产以后,按照设计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不超过30%比例,对制造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已享受工业设计创新券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2.申报条件:①项目纳入市工信局工业设计券项目名单;②设计成果于2025年已实现投产。
3.申报材料:①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设计服务外包奖励项目)(附件1);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二)工业设计奖项奖励项目
1.奖励标准: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如同一奖项有多个获奖单位则奖励知识产权所有企业,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奖励标准的奖项给予奖励。
2.申报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工业设计企业;②奖项获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③设计方和制造方共同获得奖项的,以知识产权所有方为申报主体。
3.申报材料:①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工业设计奖项奖励项目)(附件2);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三)工业设计大赛奖励项目
1.奖励标准:对行业协会、联盟、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业设计大赛,按不高于活动实际费用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联盟;②在泉州市域内举办,活动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③由工信部门参与推动,市域内行业协会(或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联盟)为主主办或承办;④参赛企业或个人不少于200个,参赛作品不少于500件;⑤每个申报单位仅支持申报一个赛事活动奖励,已给予市级专项活动资金支持的大赛不再支持申报。
3.申报材料:①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工业设计大赛奖励项目)(附件3);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四)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奖励项目
1.奖励标准:支持行业协会、联盟、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工作坊(营)活动,给予组织方每场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每个组织方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每场给予制造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①参与学生为境内外高校专业学生,每期参与学生不少于16人,企业确认的有效作品不少于15件;②“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由组织方统一组织申报,制造业企业委托组织方统一申报,资金分别下达。原则上,每家制造业企业每年只支持一次。
3.申报材料:①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奖励项目〕(附件4);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五)仓配一体化补助项目
1.补助标准:对两年内仓配一体化项目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的物流企业,按仓配设备设施实际投入不高于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①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②企业投资建设、改造仓配一体化项目(需同时提供仓储和配送服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不含税);③投入范围主要包括仓储货架、自动堆垛机、分拣机、输送线、托盘、托盘线、机器人等物流仓配设备设施及相关软件;④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或运营;⑤同一项目(按项目地址)政策执行期间(2023-2025年)补助资金累计最高100万元。
3.申报材料:①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仓配一体化项目)(附件5);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六)工业设计中心
1.补助标准:对获评泉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推荐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规定》(泉工信规〔2024〕8号)的基本条件,其中,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可由企业研发、工艺、模具、信息化等岗位员工兼任。
3.申报材料:①《泉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6);②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7)。
二、申报程序
(一)至(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注册、申报等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请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在政策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
(六)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文件及相关表格请到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失信、涉黑涉恶排查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报《泉州市服务型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8),行文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三、申报时间
(一)至(五)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的各项资金申请。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3.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重复享受市工信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2382282。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28066933。
附件:1.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设计服务外包奖励项目)
2.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工业设计奖项奖励项目)
3.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工业设计大赛奖励项目)
4.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大学生设计工作坊(设计营)奖励项目〕
5.2026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仓配一体化项目)
6.泉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7.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
8.泉州市服务型制造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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