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泉州市推动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时间:2026-04-20 15:20 浏览量:

  为推进工业旅游发展,我局起草《泉州市推动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21日前反馈。

  联系人:陈曦 22382282

  邮箱:qzscfwyk@126.com

 

  附件:泉州市推动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泉州市推动工业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打造工业遗产。对认定为省级工业遗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工业遗产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支持打造生活体验馆。评选一批市级生活体验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支持打造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按照每家5万元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城联社)

  四、支持旅游企业业态提升。鼓励观光工厂(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业态提升项目,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社会效益等标准进行评审和奖励,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五、支持制作工业旅游短视频。支持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围绕本地产业特色制作工业旅游短视频,在泉媒体等市级媒体以上播放给予最多3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开展工业旅游活动。支持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开展工业旅游活动,对列入市工信计划的,每场予以10万元补助。每年度每县(市、区)最多支持一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七、支持工业企业进街区景区。支持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以景区、街区为基础,引导泉州工业企业入驻开设店铺,打造工业旅游综合区。评选不超15个成熟综合区,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八、支持工业旅游平台建设。对合作入驻平台30家旅行社,工业旅游景点超100个的工业旅游平台,评选不超5个有推广价值的平台,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政策有效期自印发之日30天之后开始实施至2028年12月31日结束。2026年1月1日至政策实施期间的项目,若符合可参照执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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