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0300-2014-00017
- 备注/文号:泉经贸法规〔2014〕1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05
泉经贸法规〔2014〕114号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
全市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济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台商投资区经发局、委直属各单位、本委各科室:
根据《泉州市经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泉经贸法规〔2012〕42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2014年全市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2014年全市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4年全市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深入推进经贸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全面完成全市经贸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立足业务,深入学法用法
要深入学习,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增强经贸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一)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我市各级经贸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继续落实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并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经贸系统领导干部执法水平,有效提高经贸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要紧密结合实际,建立经贸系统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按需施教。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一要深入学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福建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扎实推进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二要深入学习与经贸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循环经济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要重点加强对经贸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力求打造出一支管理规范、作风硬朗的经贸执法队伍。
二、着眼实际,加强法制宣传
要根据经贸工作特色,按照“六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
(一)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扬以爱国主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创新进取、甘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美德,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自觉守法学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好风尚。
(二)紧紧围绕经贸发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工业化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两型”社会,大力开展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和《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围绕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企业减负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宣传;围绕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信守合同、正当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单位”等主题活动。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运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广泛向社会宣传经贸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经贸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务实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寻找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对深化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紧扣发展方式转变,健全完善经贸政策体系。要着眼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增长、促转型”目标,积极推进规划编制、经济运行调节、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促进商贸发展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订,通过政策的有效引导,促进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化服务业发展。
(二)立足法治政府要求,规范经贸系统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依法行政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加大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网上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行政审批高效、务实、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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