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泉工信服务〔2024〕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6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4-05-20 16:38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泉州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现代服务办〔2024〕1号),深化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4号),现开展2024年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及方向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1.定制化服务:企业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综合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加强体验设计、畅通体验渠道、优化体验环境,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规模化、批量化个性化定制服务。

      2.物流与供应链:企业重视供应链管理,建设智能仓配一体化项目,持续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开展厂区内物流配送路径优化、信息化改造提升,运用库存管理系统(WMS)、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等软件与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面向上游的集中采购和面向下游的分销等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有效促进供应链协同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3.总集成总承包: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或产品、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积极向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咨询、项目承接、建设运营等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

      4.全生命周期管理: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产品追溯等链条式服务,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客户的信任度和粘度。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5.检验检测认证:企业重视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相关技术和设备持续投入,拥有行业性检验检测实验室、检测室,具有可对外开放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可为其他制造业企业根据检验检测结果提供材料、产品研发、设计、开发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等服务,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6.节能环保:企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发展智能风机水泵节电设备、智能空压机节电设备、节能电机、节能机械等产品,推动信息技术与节能装备、环保监测设备的融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从节能诊断、方案设计到节能系统构建、运行等项目建设。发展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能源优化系统等产品,积极推广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应用,实现资源集约化、高效化利用。

      7.产融合作:企业积极参与产业与金融合作,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买(卖)信贷、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开展直接融资。

      (二)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为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创新设计、技术提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共享制造、供应链集采等创新服务。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并经营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

      2.满足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发展重点方向(符合至少一项),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3.企业2023年度实施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2个;

      4.企业2023年度的综合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5%(含);

      5.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经济指标:①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20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比2022年增长10%以上(含);②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2023年的净利润比2022年增长10%以上(含)。

      (二)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组织,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截至申报日平台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平台主要服务对象为制造业企业,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满足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重点方向;

      3.服务机构资产总额不低于80万元,其中社团法人类服务机构资产总额不低于20万元;

      4.2023年度为市域内5家(含)以上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服务,举办服务型制造活动不少于3场;

      5.须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服务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合计数的比例不低于80%;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明确的发展规划。

      三、申报程序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的申报主体不再推荐申报。

      (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

      (四)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失信、涉黑涉恶排查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填报《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6月30日前行文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五)市工信局将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和公布一批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

      (六)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22382282;邮箱:qzscfwyk@126.com;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51室。

      附件:1.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申报单位失信人员排查表

      3.泉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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