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泉工信规〔2024〕7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信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台商投资区、泉州开发区科经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三、到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泉工信法规〔2024〕84号)自动失效。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