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3-25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泉工信法规〔2026〕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9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6-09 10:51

    局各有关科室:

      现将《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工作计划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监管、公平竞争,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计划。

      一、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

      经调整,现有监督检查事项12项,检查对象252家,相关执法人员31名,详见附件1、2、3。

      二、抽查工作计划

      具体按《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4)执行。

      三、工作要求

      1.随机抽取工作。局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按时间节点进行摇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摇号时,法规科牵头,邀请办公室人员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监证。

      2.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规范检查程序,重点把握以下环节:一是开展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二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音像记录等。三是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上,按照执法流程,记录执法情况,填写相关文书或信息。四是检查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7),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法规科备案。

      3.其他注意事项。一是各执法科室如需纸质卷宗,现场检查应当制作《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等文书,详细填写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二是实施行政监督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三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应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附上《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并进行音像记录。四是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核查。五是检查结束后,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六是要规范行政检查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制作检查案卷。检查过程中涉及的笔录、通知书、记录表和检查报告等均要进行记录和归档。

      附件:1.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检查对象信息库;

          3.泉州市工信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5.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记录表;

          6.泉州市工信局行政监督检查主要文书格式;

          7.泉州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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