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十一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6〕2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积极与本地人才办沟通协调,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进行申报。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相关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单位应将申报书(需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一律A4纸复印,需编写目录,注明页码,按清单要求排序)一式1份,装订成册,连同人选信息汇总表等一并报送所在地工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pdf和word版各一份,以“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2.相关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营业执照,海外(境外)、省外创办企业、任职,主要成果及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证明材料,如有外文的,须同步提供中外文对照材料。
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并汇总行文推荐上报。在报送文件时,须通过机要交换或专人取送,不得使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输相关信息,同时提前将推进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以便工作衔接开展。
4.各地推荐函、汇总表、申报相关材料,请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局科技与投资科。
联系人:高峰 刘炜楠 联系电话:28382928、22284742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十一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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