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泉工信科技〔2025〕19号
时间:2025-02-08 09:36 浏览量: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5〕3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产业项目。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产业基础再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新产业新赛道培育等。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聚焦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促进产城融合。 

  (三)其它项目。工信领域新业态新产业增资扩产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项目 

  1.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实施主体应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工信领域企业。 

  3.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4.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1.应为列入新一轮园区标准化建设园区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应位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 

  3.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 

  4.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备案)。 

  三、申报流程 

  (一)2025年起,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发布,通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http://220.160.52.168:35000/unipm/login)报送,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至县(市、区)工信部门,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和导入系统,平台具体操作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 

  申报材料如下: 

  1.《2025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2); 

  2.《2025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见附件3); 

  3.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 

  4.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节能改造项目也需说明技改后下降的能耗数据,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报送市工信局;2024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经市工信局核实后可直接续列为2025年省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再行申报。 

  (二)申报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时,请在项目申报汇总表备注栏内标注“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证明该项目位于本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并属于园区标准化建设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园区证明模板见附件5)。 

  (三)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对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核实项目情况,汇总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推送至市工信局,并从系统导出《汇总表》,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  

  (四)市工信局对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推送省厅,由省厅组织项目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地并适时集中发布。 

  (五)省属集团(控股)公司从项目属地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 

  四、申报时间 

  省重点技改项目实行常态化受理申报、审核入库、集中发布机制,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按流程申报。每月7日为上报截止时间,超过汇总截止时间的将顺延至下一批,11月份为本年度最后一批次。 

  五、其他事项 

  (一)省重点技改项目库将作为省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融资贷款贴息等技改相关政策申报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一致。 

  (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起止时间、项目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实地了解核实,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鼓励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改,加快转型升级。 

  (四)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每月10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用。 

  联系人:谢坤霖        联系电话:28382809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2.2025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3.2025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4.节能审查承诺函(范例) 

  5.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证明(范例)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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